殺生為護生,斬業非斬人。
從 @themichael 的一噗提到「殺生為護生,斬業非斬人。」這話太讚了,而且有兩種並不矛盾的解讀。
- 解讀一:殺死惡人是為了保護善人,目的是斬斷世上的惡業,而不是殺死此人。
- 解讀二:殺死惡人是為了拯救此人,目的是斬斷惡人的因果,過去的因已經報償就不會帶到下次輪迴。
我自己還考慮了第三種想法:殺死惡人並非懲罰他,因為死亡是全人類最平等的事,你賜與他的是平等––聽來倒像個人權活動家了,笑。惡人死了,但如果不斬斷因果,你並沒有殺死他,因為惡人永遠活在你心中,你殺死的其實是你自己(的一部分)。我好奇假如強力支持死刑的人認知到––死刑從某種角度來看並不是對惡人的懲罰––是否還是會堅定支持死刑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