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對話目的是尋求真理,而非鬥爭。
  2. 不做人身攻擊。
  3. 保持主題。
  4. 辯論時要拿出證據。
  5. 不要堅持錯誤不改。
  6. 要分清對話與只准自己講話的區別。
  7. 對話要有紀錄。
  8. 盡量理解對方。
1989年布拉格「公民論壇」的《對話守則》,由哈維爾等人制定,雖然是與執政的共產黨對話,但也適用於社會議題的對話與辯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