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加之罪––美國與蘿莉控漫畫

原本是回覆這篇文章––T週刊: 婊科技 怎麼停刊了?––我所寫的留言

我不是法律專家,不過關於兒童色情,美國的確有人因為蘿莉控漫畫被判刑。打擊兒童色情,這當然沒問題,尤其是這可能涉及性侵和人口販賣等等嚴重的、會侵害人身自由的犯罪。

但是美國是把漫畫也列為兒童色情,所以只要執法人員認為畫中人物看起來很幼齒,民眾就可能被控刑事犯罪。但是首先,這根本沒有客觀標準––你要怎麼判定一個根本虛構的漫畫人物是七歲、十七歲、還是二十七歲?如果劇中有提及年齡,或有一定篇幅(比如說好幾冊),那還比較有得爭論,但是一張圖或一、兩格漫畫,你說看得出她的年齡!?

其次,根本沒有任何人類在作畫過程當中受到身體侵犯。漫畫和攝影不同,根本就不需要真實演員。以這次「PS3娘」這個角色為例,真實當中根本也沒有這個人。假如真的有「PS3娘」可以玩的話那就好了(誤),但是現實中根本沒有。除非人類可以突破次元,進到螢幕中去侵犯她,或漫畫人物會「穿越」然後變成三次元的人類。但是大家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!!醒醒吧!!美國人!!醒醒吧!!

其三,持有就是犯罪。所以假如同事轉寄幾張十八禁漫畫給你,剛好執法人員破門而入,發現你的電腦有「兒童色情」圖片(在他們的認定中)。OK,你去坐牢吧。要陷害人簡直易如反掌。而且諷刺的是,假如同事轉寄給你的是真人,而不是漫畫,你反而不會觸犯法律。比如說維基百科就曾經惹上麻煩,創辦人吉米.威爾士只好下令刪除相關繪畫(漫畫)。而通報FBI的,剛好就是早已離開的另一位共同創辦人拉里.桑格。這怎麼看都是挾怨報復吧!

所以我一直認為美國將漫畫列為兒童色情,根本是件很荒謬的事,因為那些十八禁蘿莉漫畫根本就不是兒童色情(child pornography)。當然法律上他們認為是兒童色情就是了。

順帶一提,前陣子紐約某個公共圖書館的發言人,對公眾說明了,在圖書館的公用電腦看A片,是合法的。因為公共圖書館是政府所屬機構,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,政府不能剝奪言論自由。所以圖書館雖然有裝防色情系統,但是只要成年人就可以關閉掉。使用公共圖書館的電腦看任何東西,是讀者的權利。所以說美國真的是有夠神奇的。 ╮(╯_╰)╭